9月10日,河南省商務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印發《河南省加力支持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對冰箱、洗衣機等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并公布家電以舊換新操作流程以及對商家的基本要求,本次實施時間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間。
《實施細則》明確,參與以舊換新產品的品類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機(含洗烘一體機)、電視、空調(含家用中央空調)、電腦(品牌機,含筆記本電腦,不含平板、組裝機)、熱水器(含壁掛爐)、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
除上述8類家電之外,各地還可以結合當地消費習慣、消費市場實際情況、產業特點等,適時增加其他家電品類品種補貼。同時,《實施細則》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將酒店電視終端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范圍。
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產品的,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購買補貼范圍內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產品的,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20%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據了解,個人消費者可通過云閃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平臺”小程序,登錄相關專區,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完成實名認證,獲取補貼資格;到參與商家購買以上8類家電產品,按照活動約定支付方式付款(每件產品應單獨支付結算),開具銷售發票(開票地須為河南省內,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直接享受支付立減,商家門店及時上傳新家電銷售發票等信息;參與商家原則上每半月向所屬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商家立減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各縣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并將審核通過的商家及補貼資金情況報市商務局、財政局審核,市商務局、財政局根據審核結果向商家撥付補貼結算資金。
發生消費者退貨情形的,商家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向商家撥付以后,由商家及時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全額或部分退貨退款均占用消費者的一次補貼資格。
《實施細則》明確,參與商家由各地市結合實際確定。商家應遵從本次家電補貼規范和要求,做出參與家電補貼活動承諾;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逆向回收等服務能力;具備滿足收銀結算需求的可以對接服務平臺的設備條件,能安排相應工作人員,按要求及時正確上傳有關信息材料;資信狀況良好,近兩年內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電商平臺企業須能實現與全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平臺數據信息交互對接。